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新疆西部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纽普兰气力输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新天利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苏1182民初42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疆新天利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19)苏1182民初4281号原告江苏纽普兰气力输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昌吉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部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天利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1182民初42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