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小燕,廖海容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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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海容:本院受理原告李小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