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金红,张卫东,花淑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81民初26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卫东、花淑兰:本院受理原告李金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81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新沂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