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和波,梁兵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鲁0285民初366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法院
内容
梁兵:本院受理的(2021)鲁0285民初3669号原告李和波与被告梁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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