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志强,乔军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285民初2768号 |
案由 |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乔军昌:本院受理的(2021)鲁0285民初2768号徐志强诉乔军昌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