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艳丽,李伟龙,宋军星,李浩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285民初99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伟龙、宋军星、李浩杰:本院受理的(2021)鲁0285民初992号原告徐艳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