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增泉, 长兴欧盛服装材料有限公司 ,昌邑市正飞服装辅料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浙0522民初313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昌邑市正飞服装辅料厂、张增泉:本院受理原告长兴欧盛服装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昌邑市正飞服装辅料厂、张增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522民初313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判后答疑告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判后答疑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