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杰, 玉山县铭威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 ,五河县博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粤1623民初964号 |
案由 |
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杰:本院受理原告玉山县铭威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杰、五河县博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1623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