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巧云,阙伟州,阙文意,阙轶轩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阙伟州:本院受理原告陈巧云与被告阙伟州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原告要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阙文意由原告监护抚养,婚生子阙轶轩由被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4.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