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小亮,张财如,常乃华,温储豪, 江西星盈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零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零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赵小亮、张财如、常乃华、温储豪: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江西星盈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发出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