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海军,马海宽, 霍邱县蓼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411民初5960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海宽、霍邱县蓼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海军与被告马海宽、霍邱县蓼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11民初5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