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兰金根,冯中岁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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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云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中岁(男,1977年9月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安徽省霍邱县冯井镇杭庙村上楼组):本院受理的原告兰金根与被告冯中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