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仇木坚,罗亚珍,邓强林,邓传松,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临武县金鑫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武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粤1226民初297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亚珍:本院受理原告仇木坚、罗亚珍与被告邓强林、临武县金鑫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武支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邓传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226民初29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邓传松、临武县金鑫运输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