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俊雄,戚海剑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4民初55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戚海剑:本院受理原告徐俊雄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24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返还原告借款90000元及利息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