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游国威, 龙门县飞龙五金商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4民初57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游国威:本院受理原告龙门县飞龙五金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24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