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永祥贸易公司,李杰聪,陈家昌,李新月,李洁优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781民初111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杰聪、陈家昌、李新月、李洁优:本院受理原告永祥贸易公司(YongXiang Trading)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781民初111号民事裁定书。陈家昌、李新月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李杰聪、李洁优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陈家昌、李新月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李杰聪、李洁优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