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永祥贸易公司,李杰聪,陈家昌,李新月,李洁优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0781民初111号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李杰聪、陈家昌、李新月、李洁优:本院受理原告永祥贸易公司(YongXiang Trading)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781民初111号民事裁定书。陈家昌、李新月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李杰聪、李洁优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陈家昌、李新月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李杰聪、李洁优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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