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锦洪,刘宜之, 台山兆亿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781民初305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台山兆亿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刘宜之:本院受理原告黎锦洪与被告台山兆亿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刘宜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781民初305号民事判决书和退还、交纳诉讼费及申请执行告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刘宜之经过三个月、台山兆亿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刘宜之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台山兆亿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