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勇,刘庆龙,方振,黄建雄, 台山市沣泰染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森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粤0781民初394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周勇、刘庆龙、方振、黄建雄: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港市森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被告台山市沣泰染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781民初394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周勇、刘庆龙、方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黄建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周勇、刘庆龙、方振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黄建雄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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