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荣权,谢锦豪,余丽榆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粤0783民初4380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锦豪、余丽榆:本院受理(2020)粤0783民初4380号原告谭荣权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