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雯姬,敖振行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人民法院
内容
敖振行:本院受理原告周雯姬与被告敖振行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783民初3764,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4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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