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杰辉,邱鹏宇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5281民初223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内容
邱鹏宇:本院受理原告陈杰辉与被告邱鹏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5281民初2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池尾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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