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超,江申贤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1560号之一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申贤:本院受理原告刘超与被告江申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156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