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运战,李孔飞,吴耀权, 阳春市创美广告装饰设计工程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81民初68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孔飞:本院受理原告徐运战、阳春市创美广告装饰设计工程部与被告李孔飞、吴耀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781民初688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