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81民初150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诉被告黄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781民初15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