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国光,武汉市钢冶欣程检修有限公司,刘川,涂正刚,第三人-邢丽忠,钟沪健, 湖北三元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1781民初197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邢丽忠、钟沪健:本院受理原告王国光与被告武汉市钢冶欣程检修有限公司、刘川、涂正刚,第三人邢丽忠、钟沪健、湖北三元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1781民初1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到本院潭水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