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东金水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华庆灯饰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781民初232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山市华庆灯饰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金水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华庆灯饰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781民初2328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送达后15天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阳春市人民法院潭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