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祝琼梅,符伟胜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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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符伟胜:本院受理原告祝琼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雷高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