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明,李波,卢中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1011民初201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波、卢中全:本院受理的(2021)川1011民初2012号原告黎明与被告李波、卢中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1)川1011民初2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