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卫丹丹,石腾飞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腾飞:本院受理卫丹丹诉石腾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