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永革, 昌黎燕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燕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领睿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领睿贸易有限公司、河北燕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昌黎燕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永革:本院受理的原告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领睿贸易有限公司、河北燕阳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昌黎燕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永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