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桂花,周爱云,芮向红,唐月和,陈世兰,胡金莲,徐寿海,唐丽丽,杨玉红,柯治国,刘春香,彭桂香,王来宝,徐三妹,李登水,唐小凤,何雪海,夏明,袁香香,芮平国,吴东红, 宣城市宣州区君东壹家食品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宣城市宣州区君东壹家食品厂、吴东红:本院审理原告徐桂花、周爱云、芮向红、唐月和、陈世兰、胡金莲、徐寿海、唐丽丽、杨玉红、柯治国、刘春香、彭桂香、王来宝、徐三妹、李登水、唐小凤、何雪海、夏明、袁香香、芮平国与被告宣城市宣州区君东壹家食品厂、吴东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