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汪宁沭阳裕展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诚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诚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诉你及沭阳裕展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汪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宣判后,沭阳裕展实业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