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润泽,薛刚,李丽丽,徐素华,李朝灵,朱伟,徐兰艳,林明,李勇,武德,闫月华,杨荷风,陈克飞,刘琴,武飞,代其海,刘秀华,戴香草,张春华,汝刚,江林峰, 利辛县明珠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朝灵、朱伟、徐兰艳、林明、李勇、武德、闫月华、杨荷风、陈克飞、刘琴、武飞、代其海、刘秀华、戴香草、张春华、利辛县明珠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汝刚、江林峰: 本院受理再审原告武润泽、薛刚、李丽丽、徐素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623民再24、25、26、27、28、29、42、43、44、4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