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方庆丰,吕伟东,周文妹, 惠东县巽寮镇东港酒店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粤1323民初646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内容
吕伟东、周文妹、惠东县巽寮镇东港酒店:本院受理(2021)粤1323民初6461号原告方庆丰诉被告吕伟东、周文妹、惠东县巽寮镇东港酒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稔山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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