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添,李权秀,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添、李权秀: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黄添,男,2002年4月1日出生,壮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圩中村去板坡1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李权秀,男,2000年5月23日出生,壮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金光实业总公司坛蓬队5-1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坛洛人民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