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詹恒茂,陶安刚,笪世伟, 四川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星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鲁0481民初2272号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陶安刚、山东星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笪世伟:本院受理原告詹恒茂与被告四川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陶安刚、山东星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笪世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三方公告送达(2021)鲁0481民初22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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