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柏胜,李洁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481民初235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洁:本院受理原告李柏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481民初235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孩由原告抚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