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超,周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鲁0481民初602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琦:本院受理张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481民初6024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决:周琦返还张超借款本金3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