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军亮,郭燕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军亮:本院受理郭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