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西安市蓝田县焦岱镇侯家扁村三组,乔锋涛, 西安市长安区裕鑫装饰材料加工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安市蓝田县焦岱镇侯家扁村三组乔锋涛: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市长安区裕鑫装饰材料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218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