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刚,向海,周灵祥,孔小波, 四川省邛崃市康乐福利有限公司 ,成都富宏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83民初1695号 |
案由 |
车位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省邛崃市康乐福利有限公司、成都富宏置业有限公司、向海、周灵祥:本院受理原告曹刚诉被告孔小波及第三人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83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得执行位于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东星大道480号“东城尚都”项目负2层169号地下车位。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有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