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盛建,胥素容,王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83民初2733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胥素容: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3民初2733号原告邓盛建诉你与王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挖机费100000元及利息;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乐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