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化斌,宋刚,第三人-刘勇, 成都市尉洪建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83民初1479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刚: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3民初1479号原告刘化斌与被告成都市尉洪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刘勇、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