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詹毅,高敏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川0183民初175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法院
内容
高敏: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3民初1752号原告詹毅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偿还本金80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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