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龙刚,袁贵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82民初422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贵杰: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2民初4224号原告龙刚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