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成华,阴素琴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29民初285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阴素琴:本院受理的(2021)川0129民初2858号原告李成华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