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虹,柴伟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川0184民初2428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柴伟: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4民初2428号原告陈虹与被告柴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陈虹与被告柴伟离婚。案件受理费13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90元,由原告陈虹自愿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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