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洋,杨硕,沈华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92民初10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硕: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2民初1082号原告余洋诉被告你、沈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沈华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13万元;2.被告沈华平向原告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21450元(以13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1日,按年利率6%,暂计算至2021年3月10日,实际计算至被告偿还之日);3.被告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雷马屏监狱(四川省峨眉山市乐峨路符溪段318号)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