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毅,曾富华,曾旭东,徐林,何鹏, 峨眉山市兴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川1102民初4371号,(2019)川1102民初437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毅、曾富华、曾旭东、徐林、何鹏:本院受理的(2020)川1102民初4371号峨眉山市兴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毅、曾富华、曾旭东、徐林、何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川1102民初4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