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建兵,凌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80民初309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凌英:本院受理(2021)川0180民初3095号原告张建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8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00元、公告费260元及后续因送达裁判文书所产生的公告费,由被告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